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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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贴(激励)种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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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贴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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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贴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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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贴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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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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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肥减量控污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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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户(指种植50亩以下的农户,下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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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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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IC卡系统实施,农户执IC卡到乡镇农资店购买农资,交纳自付部门资金,补贴资金由省项目办与农资供应商结算。农资供应商通过招标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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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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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农药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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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户(不含参加统防统治农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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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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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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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负式电动喷雾器购置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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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户(不含参加统防统治农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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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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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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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防统治服务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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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统防统治的散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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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元/亩.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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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IC卡系统实施,农户执IC卡向统防统治公司购买服务,交纳自付部门资金,补贴资金由省项目办与统防统治公司结算。统防统治公司通过招标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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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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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肥一体化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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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植大户、种植企业或合作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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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元/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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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单位自行建设,经县项目办验收并正常运行半年后予以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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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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牲畜废弃物治理工程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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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模化猪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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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补贴6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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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项目办、猪场和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协议,按照施工进度分四期支付,猪场自筹资金先期支付,补贴款由省项目办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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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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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性耕作试点补贴
(4个点,共1700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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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性耕作试点承担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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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机平均补贴90%,实施奖励150元/亩,推广奖励平均25元/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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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项目办与承担单位签订协议,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励。农机由省项目招标,奖励资金由省项目办直接拨给承担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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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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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床养殖试点补贴(2个猪场,存栏量共5万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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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床养殖试点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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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6万元/万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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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项目办与试点猪场签订协议,猪场建好并正常运行半年后予以直接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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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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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管理激励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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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县项目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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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-40万元/年.市(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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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项目办与市(县)项目办签订协议,50%资金到省项目办报帐,50%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,分优、良、合格三档进行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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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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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指导激励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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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农办(镇项目工作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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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00- 2400元/月.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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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项目办与镇农办签订协议,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,分优、良、合格三档分别给予现金每月2400元、2000元、1600元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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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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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级激励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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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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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- 1400元/月.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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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项目办与村委会签订协议,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,分优、良、合格三档分别给予现金每月1400元、1200元、800元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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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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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认证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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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区企业、合作社、种植大户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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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公害产地认证0.5万元/个;绿色食品认证1万元/个;有机食品认证2万元/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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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产品(产地)认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向县项目办申请,省项目办审批后直接补助给申请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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